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报名时间
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7日中午12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8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报名方式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报名方式分别如下:
一、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点击“网上报名”,再进入“点击开始报名”,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并设置密码用来登录查看或修改个人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报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注: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中香港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台湾非大陆学历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任何一个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考试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临床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临床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013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13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3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4日。
通过标准
医师资格考试的合格线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于每年的11月~12月间向社会公告。2012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
报名地址
南街总部:昆山市南街17号2楼(人民路西200米)电话:86163331 86163332
新华书店:昆山市人民路49号5楼(新华书店5楼)电话:86186186 86186188
集街新高:昆山市集街300号6楼(南后街下塘) 电话:57575599 81868330
衡山高艺:昆山市衡山路8号(中华园北门) 电话:86163773 8616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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