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开始,通知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1、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所属地必须是昆山的,否则请办理调入手续,包括苏州地区其他县市)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应持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6、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
(二)报名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及确认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26日,不安排补报名。
(2)审核、采集照片、确认时间:2014年4月23日—4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照常进行)。
确认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28号。(4月23日—4月27日)。
交费时间:2014年4月23日—4月28日(在函校确认后自己网上交费,具体见下)
2、报名程序:
2014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自行网上交费的办法。昆山地区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登陆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网址:http://kzp.mof.gov.cn/ 。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
(2)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对登记信息负全部责任,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点名称:考生选择“昆山”。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报名表中所要求填写的会计证档案号若是12位的,请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予以确认。
3、考生必须自行打印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考生需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盖章(没有单位的考生由街道盖章证明)。
4、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已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核。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交费,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此步骤必须考生亲自进行,不得代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交纳考试相关费用,完成报名流程。
二、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逾期后果自负。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4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四、考试时间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4年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10月25—26日举行。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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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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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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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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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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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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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五、考试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在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试用书的选购(可选择快递送书)。
六、准考证取得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9月1-15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5-24日。
2014-3-28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2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