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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04-25    浏览:10554次
海关总署决定于2012年11月4日举行2012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西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报名条件放宽至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1265日至30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bgy.customs.gov.cn
2.考生报名前应先行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名称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户注册信息将自动转入报名信息中,有关信息一经提交,即不得再行更改,因此要求考生务必准确、如实填写,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应当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选定考区和报考点海关,输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网上支付或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打印“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建议彩色打印)。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确保知悉各栏目的指标含义,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照片。报名表一经提交,任何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均有可能导致考生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注册和报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字输入。
4.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2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
3)照片应由具有拍摄证件照片资格的专业照相机构拍摄,个人使用计算机摄像头、手机等非专业照相器材拍摄的照片无效。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供报名确认时向海关提交。
加贴的照片应当以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二)现场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期限为2012620日至75日。
各直属海关可以根据本考区或其报考点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各直属海关应当将本考区及所辖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办理程序及要求等予以公告。
2.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选定的报名地海关现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准考证主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学历学位认证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翻译件原件。
现场确认报名时尚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签署的承诺书(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办理确认报名手续。前述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须凭此前承诺取得的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西部地区以高中或者同等学历报名的,必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海关不接受考生以承诺书方式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5)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户籍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西部地区以高中或者同等学历报名的考生提交)
3.按照本公告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4.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考生所交考试费不予退还。
5.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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