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开始!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77号)要求,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二、报名具体事项
1、报名与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2)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时间:2015年11月24日—11月30日(双休日照常进行)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程序: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网址:http://kzp.mof.gov.cn/ 。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
(2)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审核。
(3)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核。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交纳考试相关费用,完成报名流程。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自行在网上交纳。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3日。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2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