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杨大明提案-关于出台《建设..

2014/7/17 14:00:46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奠定了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法律基础。之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都提出并重申了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战略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再次强调,“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多年来,按照昆山市第十次党代会上提出的“把昆山建成适应时代要求的学习型城市”战略目标,以开展社区教育为载体,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市政府先后制定与下发了《昆山市社区教育实验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还审议通过了《昆山市终身教育发展规划》等。并采取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取得明显的成效,昆山先后创建成为江苏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得到了江苏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确认与公布。特别是2013年昆山市还入选“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案例”(全国首批入选16个城市,县级市仅昆山)。 在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初步实践中得出:建设学习型社会能促进市民学习观念更新、促进市民综合素质提升、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确立、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从而能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在全市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任重而道远。为此,依据昆山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决定,“到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总体要求,建议市政府出台《建设学习型城市意见》明确我市下一步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目标、机制、途径、举措等,并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使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落到实处。 2、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统合协调、多力推动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协调管理体制与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参与,多层级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政府要为建设学习型城市提供有力的行政支持和多方面保障。 3、通过理念、体制、机制、模式、途径等方面实验与创新,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提升了市民素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