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
审计署、人事部成立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在审计署、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由审计署考试中心、负责。为了做好考试工作,审计署设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考试内容的研究、考试大纲的编写、考试政策咨询以及命题指导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考生请向当地审计部门或人事部门咨询有关具体事项。
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报考条件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无效。
3、港澳报名事项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时间
一般每年4月上旬开始报名。
2013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
报考流程
1、流程: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2、方法:该考试原则上采取集体报名的办法,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本人近期照片3张,到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各单位到指定的考试中心统一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和《审计署考试报名卡》,分别交由报考者填写,由单位对其学历、资历进行严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各单位的经办人持报考者的上述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考前资格审查及报考手续。
科目内容
1、考试科目 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
2、考试内容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内容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审计理论与实务:内容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成绩有效期
审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资格评价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 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
(二)考试时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201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分科闭卷笔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考试题型
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说明:自2007年起,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题型将进行调整,《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取消混合选择题和判断题,仅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总题量与往年相当。
资格证书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违纪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继续教育
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报名地址
南街总部:昆山市南街17号2楼(人民路西200米)电话:86163331 86163332
新华书店:昆山市人民路49号5楼(新华书店5楼)电话:86186186 86186188
集街新高:昆山市集街300号6楼(南后街下塘) 电话:57575599 81868330
衡山高艺:昆山市衡山路8号(中华园北门) 电话:86163773 86163883
负责人 阮老师 联系方式:86163616 QQ: 1106813070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2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