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对象: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二、 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培训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 课时价格:
培训费、资料费统一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收费标准收取。
五、 教材资料: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六、 培训师资:
特聘长期从事建造师考证领域的专业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结合施工现场大量的典型案例讲解对应知识点以加深学员理解记忆,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要点,熟知重点,消化难点,全面提高考试通过率。
七、 开课日期:
全年滚动开课
八、 考试认证: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九、 就业方向:
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就业。
负责人:阮老师 联系方式:86163616 QQ: 1106813070
报名地点:科高教育总部 昆山市南街17号二楼(人民路361度运动卖场西200米)及科高各分部,节假日不休,8:00—20:00
短信报名:编辑短信“报名+姓名+自考+专业+本人电话号码”发送到13906262907(送精美礼品一份)
传真报名:请将上述信息传真到0512-86162225
邮件报名:请将上述信息发到dm@kscnzk.com
网络报名:www.kscnzk.com或www.kspx.org (送精美礼品一份)
11. 开课时间、地点、课程
开课时间:3月至10月 双休班、晚上班
上课地点:科高教育总部(南街17号)或其他教学点
开课课程:课程具体安排以课程表为准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2665号